关于停止2015—2016年度供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5浏览:1261

       按照北京市供暖采暖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采暖季为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可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供暖时间。
       今年,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未来一周的气温逐步提高,较往年温度明显上升。根据北京市相关要求,我处决定于3月15日停止本季度供暖工作。

 

后勤管理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