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后勤管理处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时间:2018-04-18浏览:3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传媒大学后勤管理处(下称“后勤管理处”)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规范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保障后勤管理处和返聘人员的权益,后勤管理处依据《中国传媒大学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返聘人员,系指属于中国传媒大学后勤管理处在编、大集体、合同制和劳务派遣职工已经办理完正式退休手续后,由后勤管理处聘用继续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聘用退休返聘人员应在用工许可范围内,聘用返聘人员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后勤管理处负担。

第二章 聘用要求及聘用程序

第四条 退休返聘人员基本条件:

1.返聘人员自愿,且需向后勤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

2.有良好的健康状况;

3.符合受聘岗位要求;

4.一般男在55周岁至 65 周岁之间,女在45周岁至55周岁之间。确因工作需要的需本人及用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5.持有本人相关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退休证、中国传媒大学门诊部出具的健康证明;

6.已经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且与任何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五条 聘用工作安排

退休返聘人员返聘工作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工作时间的需要与退休返聘人员双方签署《返聘人员劳务协议书》。

第六条 工作档案

后勤管理处应当为退休返聘人员建立工作档案,工作档案包括返聘申请书、基本信息、返聘协议、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奖惩记录、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书面材料。

第三章 管 理

第七条 管理部门

后勤管理处对其聘用的退休返聘人员自行管理。

第八条 聘用期限

1.返聘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一年一聘;

2.临时聘用能帮助学校解决有特殊需求的返聘人员时,一事一聘。

第九条 聘用单位负责事项:

1.聘用部门向中国传媒大学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报送返聘退休人员用工计划以及返聘退休人员基本信息;

2.中国传媒大学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具体安排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并与返聘退休人员签订《返聘人员劳务协议书》,中国传媒大学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做好人员资料备案;

3.退休返聘协议期满继续返聘的人员,应在返聘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返聘用工部门向中国传媒大学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上报书面续签意见后方可续签《返聘人员劳务协议书》,否则中国传媒大学后勤管理处即从返聘协议期满之日起停发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务报酬。

第四章 退休返聘人员职责

第十条 自觉遵守中国传媒大学及后勤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服从中国传媒大学后勤管理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  退休返聘人员待遇

第十二条 根据退休返聘人员的岗位性质及在返聘工作任务中承担的工作责任和工作量大小,结合后勤管理处本岗位非事业编合同制员工薪酬情况确定返聘劳务报酬。返聘人员工资报酬计算方式按照所聘岗位非事业编合同制员工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计发。

第十三条 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在职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其它制度规定或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 在聘期内,后勤管理处为返聘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作为保障返聘人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死亡的补偿。除此之外,后勤管理处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传媒大学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4月19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