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创建无烟校园”倡议书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烟草流行对全世界经济、环境及公民健康造成了破坏性的严重后果,己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现有吸烟者超过3亿,遭受二手烟暴露人口达到7.4亿,每年有12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尤其令人担忧的是,我国青少年吸烟率和尝试吸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调查显示,我国中学阶段是学生尝试吸烟的高发阶段,大学期间是学生成为烟民的高发阶段。实践证明:尝试吸烟的年龄越小,成为烟民的可能性越大,成瘾性和复吸率也越高,控制并杜绝吸烟应当引起社会、学校和学生家长的高度关注。
吸烟本身是一种慢性成瘾性疾病,严重危害身心健康。作为教育基地、文化摇篮,学校应首先创建无烟环境,引导学生远离烟草。2010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和《无烟学校参考标准》,要求各大中小学校积极控烟,努力达到无烟学校要求,切实保护学生免受烟草危害,为学校师生创造一个无烟、清新、健康的学习环境,并为全社会控烟作出示范。为此,中国传媒大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向全校师生发出“创建无烟校园”的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自觉拒绝烟草,树立吸烟危害自己及他人健康的理念。远离烟草毒害,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
二、从校园做起,积极帮助身边吸烟的同事、同学戒烟,推行无烟办公室、无烟教室、无烟宿舍,共同携手创建无烟校园,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从家庭做起,主动向亲友宣传吸烟的危害,劝说吸烟的人群少吸烟或不吸烟。使每一位师生都拥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四、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在我校非吸烟区不吸烟。
1、教职工在办公室、教室等日常工作场所带头不吸烟;
2、学生在教学区、图书馆、公寓、食堂等日常学习和生活场所不吸烟,
3、全校教职学工均有义务对在校园禁烟区内吸烟的行为及时进行友好规劝。
五、校园内商业场所(超市、小卖部等)不出售烟草制品,校园内不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
六、全校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实现本单位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老师们、同学们,为了爱你和你爱的人,让我们齐心协力——远离烟草,崇尚健康! 无烟行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创建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中国传媒大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传媒大学创建无烟校园若干规定(试行)
吸食烟草可以导致多种疾病,甚至可以因加重疾病而导致死亡, 近年来,吸烟危害同癌症、艾滋病被列为危害人类健康的三大敌人,成为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同时,吸烟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原因,因吸烟夺去无数宝贵生命的事例频频发生,造成了无数的悲剧。
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提倡社会公德,构建和谐校园,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的要求,特制订规定如下:
一、在中国传媒大学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国传媒大学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中国传媒大学校园内所有教学区、办公区、学生活动区、学生生活区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吸烟区之外的露天区域均不得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并统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
三、禁烟区域内,全校师生员工均有权劝阻吸烟者。
四、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带头禁烟,并相互监督,自觉遵守本办法。教职工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得接受学生敬烟,不得向学生递烟。
五、全体师生员工应自觉执行学校控烟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及科学的戒烟方法。
六、在办公室、会议室、校内日常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七、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等商业场所不得出售烟草制品,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
八、学校将组建控烟监督员与巡查员队伍进行日常控烟检查,师生员工应积极配合其工作。
九、学校每年对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将酌情给予表彰或奖励。
十、学校各级行政部门、各院(系、所、中心)和其他部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其他人员,都要将“禁止在学校内办公区、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作为参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要考核条件。
十一、对在非吸烟区吸烟的师生员工,控烟监督员与巡查员有权利进行劝导和身份登记认证工作。
第一次发现时给予劝阻、现场批评并登记在册;
第二次发现时登记在侧后将通报其所在二级单位批评教育;
第三次发现时则登记在侧后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
十二、学校非事业编员工违反规定在非吸烟区吸烟的,参照上一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临时办事人员违反规定在非吸烟区吸烟的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身份登记认证。
十三、本制度由学校控烟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中国传媒大学控烟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