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毕业生办理退宿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7浏览次数:820

 

    为保证2014年毕业生顺利离校,请同学们依照退宿须知办理毕业相关离宿手续。

    一、住宿在各公寓楼的毕业生还未交齐往年住宿费的同学,请于2014615日前到财务处补齐2010年度—2014年度住宿费,凡是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还未交齐住宿费的同学,一律不予签字盖章。

    二、住宿在各公寓楼的毕业生,请本班班长先集中办理其他部门的手续,然后由学生本人持离校手续单到所居住的公寓楼办理退宿手续。办理手续时请管理员验收房间公共物品,待合格后,签发退宿合格单。凭退宿合格单、钥匙、住宿证到所居住公寓值班室管理员处,办理签字并加盖中心主任手章等事宜。

在校期间已办理退宿手续的毕业生持《离校手续单》、《校外住宿申请表》到35号楼114房间办理相关手续。

三、住宿在各公寓楼的毕业生,请提前做好离宿准备工作。学校将要对毕业生楼的宿舍进行全面的粉刷,室内设施要进行全面的维修,所有的清洁和修缮工作要在假期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请全体毕业生务必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退宿手续。

本科生毕业典礼日期2014625日、离校日期626

研究生毕业典礼日期2014626日、离校日期627

四、已考取本校2014级博士、硕士的毕业生,行李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在2014623日——628日期间,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提供行李寄存。寄存地点:男生在梆子井公寓活动中心;女生在中蓝公寓E区二层。行李存放时,请贴上标签并注明所在二级学院、专业、姓名。每人行李不得超过5件,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因所有寄存行李场所是借用,请同学们开学后3天之内把全部行李取走。

     五、在办理离校手续期间,为保证每位同学的个人物品安全,请注意做到:

1、请同学们随时关窗和锁门,以免房间个人物品丢失或公共物品的损坏,各宿舍最后一个办理退宿手续的同学,离开公寓时负责本宿舍的公共物品完好无损。

2、毕业生在办理完退宿手续,交回宿舍钥匙时,房间物品视为废弃物,我公寓中心将安排保洁公司的员工对垃圾进行清扫工作,请同学们认真整理个人物品。

六、延期毕业学生继续申请在校内公寓住宿,请同学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研究生:应到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办理相关延期毕业手续,并上交一份延期毕业申请表、一份住宿申请(须所在学院老师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

本科生:直接到所在公寓楼管理部办理延期住宿手续。

     七、公寓中心为确保2014级新生9月份顺利入住公寓,将在毕业生离校后,对所有延期毕业学生的宿舍进行调整,请同学们务必配合各公寓楼管理员工作。

八、2014625日——62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全天为毕业生办理托运行李事宜,地点:校内36号楼、47号楼前、中蓝公寓、梆子井公寓院内,所有毕业生请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请同学们按时离校,各宿舍的所有公共设施及用品,请不要人为损坏,如出现问题,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报学校学生处、保卫处,按有关规定执行。

                                                            后勤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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