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毕业生离校退宿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2浏览次数:1598

2015年毕业生离校退宿须知

一、离校时间

本科生毕业典礼日期201571日、离校日期72

研究生毕业典礼日期201571日、离校日期72

二、办理流程

(一) 尚未交纳住宿费的同学,请于2015615日前到财务处补交住宿费,否则不予办理退宿手续。

(二)学生本人持《离校手续单》到所住公寓楼办理退宿。

(三)管理员验收房间公共物品,合格后,签发《退宿合格单》。

(四)持《退宿合格单》、钥匙、《住宿证》到公寓楼值班室管理员处办理。

(五)已办理退宿手续的毕业生持《离校手续单》、《校外住宿申请表》到35号楼114房间办理相关手续。

三、行李托运及存放

(一)行李托运

1.时间:2015630日——7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2.地点:校内38号楼、47号楼、中蓝公寓院内、梆子井公寓院内。

(二)行李存放

1.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为考取本校2015级博士、硕士的毕业生提供行李存放服务。

2.办理时间:2015629日——73日期间,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3.寄存地点:男生在梆子井公寓6号楼活动中心;女生在中蓝公寓E区二层。

4.行李存放时,请贴上标签并注明所在学院、专业、姓名。

5.每人行李不得超过5件,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

6.因所有寄存行李场所是借用,开学后3天之内将行李取走。

四、延期毕业住宿

(一)研究生:延期毕业一年的研究生学校可提供床位,一年以上自行解决住宿。办理延期手续需提交一份延期毕业申请表及住宿申请(须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博士生需同时交纳住宿费,方可保留床位。

(二)本科生:直接到所在公寓楼管理部办理延期住宿手续。

(三)为确保2015级新生9月份顺利入住公寓,公寓中心将对延期学生宿舍进行调整,请配合公寓楼管理员工作。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办理退宿时,请随时关窗锁门,以免个人物品丢失或公共物品损坏。

(二)最后一个办理退宿手续的同学,负责本宿舍的公共物品完好无损。

(三)交回宿舍钥匙并签字确认后,房内未清理物品则视为废弃物,公寓中心将安排保洁公司进行清扫,请同学们认真整理个人物品。

请同学们按时离校,不要人为损坏宿舍公共设施及用品,否则将报学校学生处、保卫处,按有关规定执行。

 

 

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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