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气加湿器的禁用问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7浏览次数:1548

[建议] 关于空气加湿器的禁用问题
献策人:12级梆子井宿舍学生 阅读[173] 回复[0 ] [2014/9/17 18:20:32]
您好,我们是梆子井公寓6号楼的同学。今天我们宿舍同学收到了管理员阿姨留下的纸条,被告知“加湿器属于违章电器,若再次发现将没收”。经过我们自己的核查,梆子井管理部确实有规定加湿器属于宿舍违章用品。但是我们发现,在违章用品列表中,除了大功率电器和产生明火的用品外,加湿器显得十分特别,因为目前常用加湿器的额定电功率一般都还不超过50W。我们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后勤管理部门做出了这样的安全规定,我们希望了解原因。如果没有正当原因,我们希望“加湿器”能够从违章用品中消失,并且得到应有的合法合理使用它的权利。请尽快回复,谢谢。
服务大厅:12级梆子井宿舍学生
回复:同学你好,因加湿器干烧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为了同学们的自身安全请不要使用加湿器,如有特殊需要请开具医院证明及向二级学院申请。

地址:北京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 电话:65783000 2014-2024 cuc.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后勤保障处 /  京 ICP 备 10039564 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31 号